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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院关于做好2008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8-05-12  点击:[]

各系办: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08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有关事宜:

1、 各系办从全院范围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各一个。

2、 报送时间截止到5月30日。

3、 学院在各系办推荐评选基础上向学校进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

二、 要求:

各系办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要注意向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倾斜,曾被评为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一般不再推荐。要把评选工作与深化改革、全面提高工作质量结合起来,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结合起来,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团结拼搏的良好氛围,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2008年5月21日

附:青大党办字[2008]7号文件

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8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校直各党委(党总支),校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24个教师节。为了搞好教师节庆祝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弘扬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形成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根据《青岛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学校将在教师节活动期间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6年以来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程序和名额分配

评选条件、评选程序与表彰方法、评选结果的使用参照《青岛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青大党办字[2003]22号)执行。

今年我校拟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44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学院、直属教学部推荐名额以推荐优秀教师为主,也可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专职政治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单独组织推荐。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评选。

三、组织领导

为统一领导全校的评选表彰工作,学校成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夏临华

副组长:谢德新 曲效文 汪黎明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于永明 王焕良 刘德英 李 军

李正仁 吴绍新 孙典忠 杨立华

单连岱 夏东伟 程国明 韩光亭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四、时间安排

1.6月15日前,各单位将推荐评选的人选(注明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连同600字以上的书面推荐材料(附软盘)报送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210房间)。

2.6月16日,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青岛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

3.6月下旬,校党委研究确定青岛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并公示。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要注意向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倾斜,曾被评为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一般不再推荐。要把评选工作与深化改革、全面提高工作质量结合起来,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结合起来,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团结拼搏的良好氛围,推动我校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5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增强党员意识、宣传奥运精神”知识答卷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名参加2008年4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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