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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2012-04-23  点击:[]

各系,各班级:

为维护学生安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学生“安全教育周”系列活动。

一、活动时间

4月23日-4月28日。

二、活动主题

增强安全意识,构建和谐校园。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抓落实

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以“辅导员—学生会—学生安全员”为主线,各部门齐抓共管,教师充分参与的安全队伍。

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要求。以专业和班级为单位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安全观念深入人心。

2、丰富形式,讲求实效

根据“五·一”节假期安全工作要求,结合近期各高校出现的安全事件案例和本单位安全隐患工作自查情况,参照《青岛大学学生安全教育内容提纲》,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帮助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

3、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学工办、各系、各班级要以此次“安全教育周”为契机,重点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工作和学生公寓等重点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对特殊群体学生进行摸底、排查和建档,研究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帮扶工作,防止极端事件发生。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公寓,进行一次卫生和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上报。

4、高度重视稳定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在这关键时刻,要求广大学生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领导和重大举措,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做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5、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全体学工人员及全体学生安全员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五一”放假期间,各辅导员轮流到校值班,院领导带班。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生骨干及班级心理委员(团支书兼任)、学生安全员和学生信息员的作用,及时了解学生中的各种信息,及时进行舆情分析,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苗头,及时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杜绝学生个体或群体事故的发生。

各专业、班级要根据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好安全教育周活动。5月2号(周三)上午8:30之前将返校人数统计上报学工办,学工办汇总后上报校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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