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有第二校园经历,体验不同的校园文化,享受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2011年我校与宁波大学开展了互派本科生交换培养的合作,目前已有三届合计60余名学生参加了交换学习。今年秋季学期,本项工作将继续开展,并且合作高校将新增深圳大学。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秀,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
2.学费按我校收缴标准,预交到我校财务处;住宿费按交换高校标准,交到对方高校;生活费用自理。
4.根据合作高校间的交换培养协议,交换生须自行购买疾病和意外保险,为在接受方大学就读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作好保障。
5.学生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遵守交换高校校规校纪,服从管理。
根据学生志愿报名、学院审查,我院推荐五名同学参加全校选拔,其中宁波大学3名,深圳大学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