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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学生安全教育提纲

2012-04-23  点击:[]

一、物品保管,财产安全教育--防盗、防骗、防传销

教育学生提高物品保管、财产安全意识和能力,维护个人合法的财产权益,养成管理好自己物品的习惯。具体做到:

1.在宿舍、教室等场所妥善保管个人钥匙、证件、现金、信用卡、贵重物品(手提电脑、手机等),养成不乱放物品、人离锁门的习惯,提高警惕,防止被盗。

2.了解和掌握防诈骗的基本常识。识别欺诈性的行为和信息,杜绝贪小便宜心理,不要把手机、银行卡交给陌生人,识别和拒绝非法传销活动。

3.防止家长受骗。防止泄露个人和家长信息包括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在家中留下学校保卫处、学院或系办公电话、辅导员手机,家长一旦接到异常电话,如说学生遇到车祸或突发疾病,首先要设法核实或报警,切勿急于汇钱,以防上当受骗。

二、珍惜生命,人身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

引导大学生理解和感悟生命的意义、价值,培养大学生珍惜生命、感恩父母的生活态度,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具体做到:

1.出行平安,交通安全教育--防交通事故

要求学生自觉学习国家、地方和校园交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交通安全的基本知识,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法规和规则,在走路、骑车、驾车的任何时候不要带耳机或打手机,外出不乘坐没有交通资质的黑车,提高自己交通行为(走路、骑自行车、乘车、驾驶机动车)的合法性和警觉性。

2.掌握生活中的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知识,注意防溺水、防踩踏、防跌落等情况的发生。

3.掌握运动安全知识,健身及娱乐活动尤其是剧烈运动前要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并作充分准备,要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不做危险的动作,不到不安全的地方去。

4.要求学生了解常见的心理问题,正确认识心理疾病及治疗途径,掌握适合自己的心理调适方法,从容应对各种挫折,排解负面情绪,告知学生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的职能、位置和联系方式。

5.掌握消防逃生知识,了解消防报警、消防处置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6. 教育学生了解卫生法规,不吃无证摊贩的食物、不吃过期或变质的食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及时就医。

三、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教育。

教育学生自觉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安全法》、《国家保密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青岛大学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青岛大学学生请假管理办法》、《青岛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青岛大学安全知识手册》等。通过学习激发大学生关注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明确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与安全的关系,增强法律意识以及遵纪守法的道德观念和自觉性,规范行为准则。教育学生理智爱国,不参加非法集会及示威活动,自觉维护学校和国家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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